很多人在申请商标时总是通不过,以为商标被驳回就是最终的结果,其实并非如此。如果能知悉商标被驳回的常见理由,就可以规避一些可以预判的风险,进而提升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今天中外企知识产权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商标被驳回的常见理由和相应采取措施有哪些?今天我们就来看看:
一、注册商标常见的几种驳回理由
1. 商标近似
新申请商标不能与该商标所处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中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如果两个商标在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方面近似,容易让人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2.商标含有通用名称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所以,诸如:U盘、酒店、洗衣机、啤酒等都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
3.普通广告语
广告语申请商标,容易表明产品属性,凸显产品或服务的功能、用途等,国家审查的时候可能会直接判定为缺显而驳回。
4.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商标的标志
在《商标法》中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5.缺显
申请的商标如果过于简单,比如:字数较少、使用简单线条、使用简单几何图形等,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不具备可识别性和区分性,会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二、商标被驳回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1.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2.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3.适时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4.通过协商的方式获得引证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5.通过协商的方式获得引证商标注册人出具的《商标注册同意书》,或与引证商标注册人达成《商标共存协议》;
6.就申请商标中冲突部分以外的剩余部分向商标局单独提出注册申请;
7.就申请商标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8.适当修改申请商标,并就修改后的申请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